第4部分 (第4/5頁)

不是宋子墨打來電話,她還不知道已經下班了。

“我已經在你家樓下了,什麼時候回來?”電話那頭是宋子墨低沉的聲音。

李欣桐愣了愣,有些吃驚,“我還在公司。”

“速度回家。”

“……”李欣桐原以為他會說,我去接你。這就是女朋友與情婦的差別嗎?李欣桐“哦”了一聲,掛掉電話,提起包包,便衝出公司。她可不想惹金主生氣,後果肯定很嚴重。小說裡,不都這樣嗎?

當她邊看手錶邊趕回去,知道自己遲到了一個小時,心想,宋子墨是大發雷霆呢?還是已經不再她家樓下了?以前他們約會,她遲到過一次,宋子墨直接離開,且不再接她電話。那時候她只遲到了五分鐘。宋子墨正和弄堂的大爺在喝茶,兩人還聊的甚歡,有說有笑。李欣桐則是氣喘吁吁地看著怡然自得的宋子墨。小說果然是騙人的,哪裡有一點生氣的樣子?害得她跟搶著投胎似的。

宋子墨偶爾一瞥,見李欣桐已然站在自己面前,怔了怔,笑容更開了。

“欣桐啊,你怎麼才回來,你家男朋友都在這裡等了兩個小時了。”

李欣桐一怔,他等了2個小時?這真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

宋子墨起身,站到她身邊,臉上並無慍色,依舊和顏悅色地看她,“我們上去吧。”

“哦。”李欣桐或多或少,有點受寵若驚。

李欣桐租的是一室一廳,大約六十平米。本來李欣桐想看到宋子墨錯愕的表情,然後她便可以自嘲地說:“這樣的小廟,我賣身都不方便呢,你確定要住?”到時候他肯定會要求住他家,她便可誓死不屈,她知道宋子墨的性格沒她倔,她便可免去和他住在一起了。

她的如意算盤打的好,可她似乎不瞭解現在的宋子墨了。宋子墨只是環顧了四周,淡淡地說:“單人床換個雙人床吧。”

這話的意思再明白不過了,他要住在這裡。李欣桐不敢置信地反問,“你確定要住這裡?”

“嗯,等下陪我去我的住處,取點衣服。”宋子墨邊說邊勘察,發現李欣桐的東西,全部只有單份,一隻牙刷,一塊毛巾,一雙碗筷……李欣桐明顯感覺到宋子墨的心情忽然大好。她更是覺得莫名其妙了,他不該看到如此破舊的住處而不悅嗎?怎麼相反了?

宋子墨忽然回頭,一直跟在他身後的李欣桐由於慣性,直接撞到他的胸口上。李欣桐身高一米六五,可頭還是撞在胸口上,這就是宋子墨的身高優勢。以前為了謀劃偷襲,奪走宋子墨的初吻,從不穿高跟鞋的她穿上高跟鞋,想與他的唇平起平坐,可最後計劃還是失敗了……因為還差幾公分,她只啃到了他的下巴。

“給我配個鑰匙。”宋子墨回頭就為了說這個?

李欣桐忍不住白他一眼,“想配你就去自己去配。備用鑰匙在老地方。”李欣桐因為有丟三落四的毛病,所以備用鑰匙總會壓在門口的地毯下面。以前李欣桐為了有長期能和宋子墨培養感情的地方,叫她當時還算有錢的老爸買了間小公寓。只可惜這間愛巢,在宋子墨出國那一天,賣了。她不知道當時是以怎樣的心情賣掉的。揮淚斬斷情絲?還是單純的想套現。

李欣桐的話,並未讓宋子墨感到疑惑。他同樣記得備用鑰匙的所在之處。他點了點,對李欣桐道:“缺很多生活用品,這附近有超市?”

“有,附近花園小區那兒。”

李欣桐一向不相信“人生如狗血”之說。可有時候,真的會有狗血發生在自己身上。比如陪宋子墨去趟超市,好死不活遇見了買自己房子的買主張太太。此時,宋子墨在推車,李欣桐則幫宋子墨選牙刷,還問宋子墨的意見,“你喜歡軟毛還是硬毛?要什麼顏色?”

宋子墨答:“你做主。”

李欣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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