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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斯密士AlexanderSmith對於流浪漢是無限地頌揚。他有一段描寫流浪漢的文章,說得很妙。他說:“流浪漢對於許多事情的確有他的特別意見。比如他從小是同密尼表妹一起養大,心裡很愛她,而她小孩時候對於他的感情也是跟著年齡熱烈起來,他倆結合後大概也可以好好地過活,他一定把她娶來,並沒有考慮到他們收入將來能夠不能夠允許他請人們來家裡吃飯或者時髦地招待朋友。這自然是太魯莽了。可是對於流浪漢你是沒法子說服他。他自己有他一套再古怪不過的邏輯(他自己卻以為是很自然的推論),他以為他是為自己娶親的,並不是為招待他的朋友的緣故;他把得到一個女人的真心同純潔的胸懷比袋裡多一兩鎊錢看得重得多。規矩的人們不愛流浪漢。那班膝下有還未出嫁姑娘的母親特別怕他——並不是因他為子不孝,或者將來不能夠做個善良的丈夫,或者對朋友不忠,但是他的手不像別人的手,總不會把錢牢牢地握著。他對於外表絲毫也不講究。他結交朋友,不因為他們有華屋美酒,卻是愛他們的性情,他們的好心腸,他們講笑話聽笑話的本領,以及許多別人看不出的好處。因此他的朋友是不拘一類的,在富人的宴會里卻反不常見到他的蹤跡。我相信他這種流浪態度使他得到許多好處。他對於人生的希奇古怪的地方都有接觸過。他對於人性曉得便透徹,好像一個人走到鄉下,有時舍開大路,去憑弔荒墟古冢,有時在小村逆旅休息,路上碰到人們也攀談起來,這種人對於鄉下自然比那坐在四輪馬車裡驕傲地跑過大道的知道得多。我們因為這無理的驕傲,失丟了不少見識。一點流浪漢的習氣都沒有的人是沒有什麼價值的。”斯密士說到流浪漢的成家立業的法子,可見現在所謂的流浪漢並不限於那無家可歸,腳跟如蓬轉的人們。斯密士所說的只是一面,讓我再由另一個觀察點——流浪漢和Gentleman的比較——來論流浪漢,這樣子一些一些湊起來或者能夠將流浪漢的性格描摹得很完全,而且流浪漢的性格複雜萬分,(漢既以流浪名,自不是安分守己,方正簡單的人們)絕不能一氣說清。

英國文學裡分析Gentleman的性格最明晰深入的文章,公推是那位叛教分子紐門Ne。26ddanJohnHenryNewan:紐門(1801…1*0),英國紅衣主教及作家。的《大學教育的範圍同性質》。紐門說:“說一個人他從來沒有給別人以苦痛,這句話幾乎可以做‘君子’的定義……‘君子’總是從事於除去許多障礙,使同他接近的人們能夠自然地隨意行動;‘君子’對於他人行動是取贊同合作態度,自己卻不願開首主動……真正的‘君子’極力避免使同他在一塊的人們心裡感到不快或者顫震,以及一切意見的衝突或者感情的碰撞,一切拘束、猜疑、沉悶、怨恨;他最關心的是使每個人都很隨便安逸像在自己家裡一樣。”這樣小心翼翼的君子,我們當然很願意和他們結交,但是若使天下人都是這麼我讓你,你體貼我,扭扭捏捏地,誰也都是捧著同情等著去附和別人的舉動,可是誰也不好意思打頭陣;你將就我,我將就你,大家天天只有個互相將就的目的,此外是毫無成見的,這種的世界和平固然很和平,可惜是死國的和平。迫使我們不得不去歡迎那豪爽英邁,勇往直前的流浪漢。他對於自己一時興到想幹的事趣味太濃厚了,只知道口裡吹著調子,放手做去,既不去打算這事對人是有益是無益,會成功還是容易失敗,自然也沒有慮及別人的心靈會不會被他攪亂,而且“君子”們袖手旁觀,本是無可無不可的,大概總會穿著白手套輕輕地鼓掌。流浪漢乾的事情不一定對社會有益,造福於人群,可是他那股天不怕,地不怕,不計得失,不論是非的英氣總可以使這麻木的世界呈現些鬚生氣,給“君子”們以贊助的材料,免得“君子”們整天掩著手打呵欠(流浪漢才會痛快地打呵欠,“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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