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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家與草民

《聊齋志異》寫鬼狐,千姿百態,異彩紛呈。讀來讀去,只一事不解,天下有得是知情識趣的男子,那些千嬌百媚的狐狸精們怎麼從來不思變通?她們選情人,以窮書生為佳,這些書生裡,又以多年不第的秀才為好,活象蒲松齡本人的寫照。這該不是他在荒村野店的非非之想吧?就象在勞動人民的傳說裡,那些田螺精和下凡的仙女們,只愛給勤勞樸實的牧童農夫做飯。現實生活中所缺少的,就做點美夢補齊。

後來,有位前輩說我偏僻了。第一,窮書生們多在荒村古廟寄住,這裡陰氣重,是鬼狐們經常出沒的場所。第二,寫文章不免常涉主人公的言辭環境,寫熟悉的才明白真切,蒲公所以就借書生的遭遇說話。

這話聽起來也有道理。世家自然有世家的作派,看前輩方家的書,我知道當日的八騎子弟們淪落街頭,依然是吃窩頭要蒸得小巧,吃鹹菜疙瘩要切得勻細的。張愛玲《更衣記》裡說,穿皮子,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便被目為暴發戶。皮衣有一定的季節,分門別類,至為詳盡。十月裡若是冷得出奇,穿三層皮是可以的,至於穿什麼皮,那卻要顧到季節而不能顧到天氣了。初冬穿“小毛”,如青種羊、紫羔、珠羔,然後穿“中毛”,如銀鼠、灰鼠、灰脊、狐腿、甘肩、倭刀;隆冬穿“大毛”,——白狐,青狐、西狐、玄狐、紫貂。“有功名”的人方能穿貂。中下等階級的人以前比現在富裕得多,大都有一件金銀嵌或羊皮袍子。

不懂富貴細節,很容易就會露了怯。就像今日的社交場合,有人西裝翩翩,連皮帶打火機都是名品,卻不經意在襪子的顏色款式上失了格——據說國際通用規範,標準的西裝襪應為深色,白棉襪只能用來搭配休閒服和便鞋。當然你自可以T恤棉布褲,因不與人同流,反倒讓他們白看著。

在紅樓中有“史太君破陳腐舊套”一回,把那些才子佳人的書目好好地批駁了一番:別的不說,單那作派就不像,世宦書香的小姐,自然奶子、丫鬟伏侍的人一大堆,一位小姐只跟一個丫鬟也忒寒酸了些。其實這也不怪那說書的女先兒,連崔鶯鶯杜麗娘身邊,到哪兒也只一個貼身小丫頭。《西廂記》、《牡丹亭》文字自是一流的,而曹雪芹的石頭記,文字之外另有一套詩禮簪纓之族的富貴排場。雖然他後來也淪落到瓦灶繩床的地步,但總非一輩子只吃過酸鹹菜的草野書生可比。

小時候我常在公園的長凳上聽一個老人講故事,有一次他講到農民起義軍:一次他們打了勝仗,首領鼓動大家說兄弟倍加把勁,打到京城當皇帝,天天吃餃子。老爺爺笑眯眯地批評義軍:“真沒見識,以為當皇帝的天天吃餃子。”我來了興趣,問道:“那當皇帝的天天吃什麼?”老人愣了一下,道:“皇帝嗎?每天吃的那叫山珍海味。”

以後常見皇室貴族們開宴,總是龍肝鳳髓,魚翅駝峰之類的虛套,要不乾脆送你一句“席開玳瑁,筵設芙蓉”。大觀園裡文字卻有一種細膩的吸引,他們那兒的茄子是這麼做的:才下來的茄子把皮刨了,只要淨肉,切成碎丁子,用雞油炸了。再用雞肉脯子合香菌、新筍、蘑菇、五香豆腐乾子、各色乾果子,都切成丁兒,拿雞湯煨乾了,將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磁罐子裡封嚴了。要吃的時候兒,拿出來,再拿炒的雞瓜子拌一拌。噫吁戲,不一樣就是不一樣。 txt小說上傳分享

細節裡的身份

寶玉自搬進大觀園中居住之後,心滿意足。每日只和姊妹丫頭們一處,彈琴下棋,作畫吟詩,倒也十分的快樂。這期間,寶玉卻也作了幾首詩,說得都是真情真景。有方家曾言:《紅樓夢》裡無詩。也罷,曹雪芹是第一流的小說家,如果再身兼第一流的詩人,讓別人拿什麼吃飯呢?以本人這粗鄙的眼光看,倒是寶二爺的這幾首詩還有些味道,套用賈赦的一句話說,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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