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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時代,版權方面的法律並不完善,大家都是進行協商,然後按照合同辦事。

對於翻譯者的費用,一般來說分為兩種。

一種是翻譯者拿稿酬,一次性付清,或者說出版社買斷了翻譯者的版稅。

另一種是翻譯者拿版稅,按照書籍的銷量算錢,這個付款的時間比較長,如果書籍賣不出去,那翻譯者就沒有收入可言。

林子軒覺得這一次書籍在國外的銷量不會好,才給了賽珍珠一筆高額的翻譯稿酬。

在這次推介新文學叢書的過程中,林子軒只能算是中間商,他還要和外國的出版社談判,來確定最終的版稅分配。

林羽堂在西方生活過幾年,讀的是文學,對西方的《版權法》有所瞭解。

他不接受一次性付清的稿酬,而是選擇版稅。

並且覺得應該由他自己和國外的出版社來談版稅,意思是不相信林子軒,以為林子軒和國外的出版社有勾結。

林子軒對此頗為無語,他寧願付一筆高額的翻譯稿酬,也不願意搞出這麼多的事情。

雖然兩人都姓林,但他對林羽堂的感覺不怎麼好。

這一次會面談的不太順利。

他不能指責林羽堂的要求,這畢竟是正當要求,問題是國外的出版社願不願意和你談。

林子軒不想讓林羽堂和國外的出版社接觸,越發被林羽堂認定其中有貓膩,並暗示魯訊這人不靠譜。

加上魯訊對於出版的顧慮,這件事暫時就擱置了。

林子軒記得最終魯訊和林羽堂同樣決裂了,並且到了在公共場合互相對罵的程度。

在魯訊去世前,曾留下一段話,很能說明魯訊的性格。

“只還記得在發熱時,又曾想到歐洲人臨死時,往往有一種儀式,是請別人寬恕,自己也寬恕了別人。我的怨敵可謂多矣,倘有新式的人問起我來,怎麼回答呢?我想了一想,決定的是: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未完待續。)

第二百一十六章 在北平的是是非非

對於不能向國外介紹魯訊的小說,林子軒頗為遺憾。

魯訊的小說畢竟是新文學的代表,在對“國民性”的批判上獨具一格,但世上的事情總不能事事如意,林子軒不是上帝。

何況,魯訊的小說以後總會有人翻譯,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而且,林子軒覺得魯訊對他的態度非常微妙,將來或許他也是魯訊罵人黑名單上的常客。

就算沒有林羽堂從中阻撓,這次的合作也不會順利,是他太過一廂情願了,低估了這個時代文人之間的立場問題。

在魯訊的心目中,想必早已把他劃分到了胡拾和徐至摩那一撥人的陣營之中。

以魯訊的性格,沒有當面指責他算是給他留面子了。

想明白了這些,林子軒自嘲的笑了笑,在這個時代,立場和站隊很重要。

正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

雖然沒有了小說集《吶喊》,林子軒還是要爭取把這套新文學叢書出版發行。

鬱達浮對林子軒願意為他向西方推介自己的小說很是驚訝,畢竟創造社和林子軒有著不小的矛盾,他也曾在文章中指桑罵槐的諷刺過林子軒。

他說林子軒依仗著被西方人吹捧出來的名氣,到國內就混成了“偉大”的文學家。

這麼說其實是為了郭沫偌出氣,也是為創造社鳴不平。

當初,郭沫偌的《女神》出版,這是創造社打響名頭的第一炮,效果也很好,但因為新詩奠基人之爭,導致創造社被各方打壓。從而成就了林子軒。

創造社的成員認為若是沒有林子軒,創造社一定會異軍突起,成為新文學的領軍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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