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要是沒有雞卵巢裡的oc…17蛋白就不可能有雞蛋。因此,一定是先有雞再有蛋。”
“各位,我為什麼要說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這個問題呢?因為我接下來要談的的問題與這個問題很像,就是先有受賄者,還是先有行賄者。不瞞各位,這個問題困擾了我很久,我一直在努力的想搞清楚這個問題。有人把受賄者比作雞,把行賄者比作蛋,根據先有雞再有蛋的理論,那麼應該是先有受賄者後有行賄者。”
“**現象伴隨著國家機器的產生而產生,這是因為權力,有權力才有權力的任性和權力的尋租,任性和尋租是產生**的根源。受賄是**現象中最典型的一種,也是最普遍的一種,但要討論研究受賄和受賄者,就不能不說行賄和行賄者。所以,為了搞清先有受賄者還是先有行賄者這個問題,我專門去請教了老書記劉政道。”
“老書記劉政道說,過去也有**現象,比方說批條子、打招呼、開後門,甚至貪汙公款和挪用公款,但很少有受賄的,因為大家都很窮,沒有錢,沒有產生行賄者的環境,也就沒有了受賄者。乍一聽,似乎是先有行賄者後有受賄者,但是,但是啊,事實並不是這樣的。老書記劉政道說,即使是處在市場經濟的時代,政府還是強勢的,因為權力永遠強於金錢,金錢可以腐蝕權力,但權力去可以毀滅金錢。也就是說,老書記劉政道認為,是先有受賄者,然後才有行賄者。”
“坦率的講,我贊同老書記劉政道的說法,是先有受賄者,然後才有行賄者。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其中有一門學科叫政治經濟學,為什麼叫政治經濟學,而不是叫經濟政治學,這就很說明問題。所以我也認為,就受賄者和行賄者而言,受賄者是強者,行賄者是弱勢的,無奈的,被逼出來的。如果說行賄者是可惡的,那麼受賄者就是可恨的,做為當權者,更應該消滅的是受賄者。”
說到這裡,大廳裡響起了掌聲。
可徐浩東卻一臉的嚴肅。
“各位,你們的掌聲不合時宜,至少不夠嚴謹。俗話說得好,一個巴掌拍不響,正如雞與蛋互為共生一樣,騙子與受騙者互為共生一樣,受賄者和行賄者也是互為共生的,這是唯物辯證法,是已被歷史證明了的真理,你們反對不了。我是當權者,我要反思,你們是企業者,你們也要反思,只有這樣社會才能發展進步。”
“現在,我談談一個詞,原罪。原罪一詞來自基督教的傳說,它是指人類生而俱來的、洗脫不掉的罪行。聖經中講:人有兩種罪,原罪與本罪,原罪是始祖犯罪所遺留的罪性與惡根,本罪是各人生所犯的罪。回顧世界各國的發展史,我們不難發現,轉軌不息、原罪不止,伴之而生的在經濟、法律和道德上的爭論也是不絕於耳。”
“那麼,我們如何認識我國民營企業家的原罪呢?從新制度經濟學的角度看,我國的漸進式改革,也是一個誘致性制度變遷的過程。根據某教授的分析,由於制度選擇集合的改變造成制度非均衡,制度非均衡又引發獲利機會,個人或一群人在響應該獲利機會時自發倡導、組織和實行從而完成對現行制度安排的變更或替代,這個過程就是誘致性制度變遷。它的動力學機制取決於個別創新者的預期收益和費用,並且在正式的誘致性制度變遷中還伴有外部性和搭便車的問題。”
“具體到我國的改革,由於改革初期計劃經濟體制已經無法適應生產力的發展需要,政府便提出了改革、開放、搞活的戰略方針,而這種政策的變動則相當於擴大了制度的選擇集合,由此導致制度非均衡下的獲利機會,改革便在距離權力中心較遠、創新風險較低的農村地區率先發起。改革初期,個別創新者由於突破了當時的政策界限,不得不付出巨大的成本。但由於制度變遷的外部性和搭便車的存在,使他們的創新報酬少於作為整體的社會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