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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得見“年輕女子失蹤被害案”的詳細記錄。

不看不知道,包括丁涵馨在內,系列案的受害人竟多達十三人,第一個被害人出現於十年前。

“十年……”趙蘇漾喃喃念道,不可思議地搖搖頭。她隨便點開幾張照片,屍體都格外慘不忍睹,一看就知道生前遭到過慘絕人寰的虐待,跟丁涵馨遭遇到的如出一轍。

她們有的失蹤一個月屍體就被發現,有的失蹤了五六年才被找到,兇手不知是依據怎樣的標準對她們執行各式各樣的殺戮,幾乎每個人死法都不同。一番虐待之後,腰斬、活埋、砍頭……兇手幾乎按順序還原了古代藉國每一種酷刑。“他”處理屍體很是隨性,所以,有的屍體尚還完整,有些屍體則被切去了一部分,“他”留下了那部分作為紀念。

兇案的真實資訊遠比道聽途說的更加聳人聽聞。

可以肯定的是,兇手是一個以虐待女子為樂的瘋子,“他”不知道用了什麼手段捕獲了受害人們,玩夠了之後就好像處理壞掉的玩具一樣,將她們殺害後扔掉,連件能蔽體的衣物都不給。

光是想到一個弱女子落入這種人手裡,莫名其妙地飽受折磨後悲慘地死去,趙蘇漾就覺得渾身發毛。

第93章 93|男人的一半是女人(1)

趙蘇漾繼續翻看死者名錄,頭幾個失蹤者的工作都不光彩,大部分是從事肉。體交易的小姐,從第七個開始,死者的工作和身份都毫無共同點,階層也不一樣,學生妹、職場新人、小保姆,似乎只要是個女的就會成為兇手的目標,也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兇手開始恣意收集她們軀體的一部分當做紀念。併案的標準是虐待手段、強酸澆潑屍體、拋屍地點遺留的腳印、被剃光的頭髮和手腕上一條環狀的、寬約兩厘米的青紫壓痕。

被害人名單最後,趙蘇漾發現了岑凝的名字,和其他人不同的是,姓名旁邊打了一個“?”,並備註著一行字“僅拋屍地點遺留腳印、致死原因存疑”。她懷著幾分忐忑,開啟了岑凝的屍檢報告——

怪不得他們都不讓岑戈看屍體。

頭髮被剃光不說,一隻眼被剜去,身上遍佈鞭痕外加好幾個彈孔。可以看到,她足底的傷口裡沾著泥土和小碎石,生前曾經盡力奔跑過,另外,在她體內還檢測出了麻醉劑成分。初期調查記錄中說,按照兇手實施酷刑的順序,用在岑凝身上的應該是“人彘刑”,即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挖出眼睛,可最後她卻被槍殺。當時調查此案的探員懷疑,岑凝是唯一一個從那個惡魔手下逃出來的女子,但很遺憾又被抓住了,兇手在情急之下直接用槍殺害了她。

國家緝毒局介入調查後發現,用來包裹岑凝屍體的大衣很像他們一直在緝捕的毒販某頭目,認為此案不能同系列案併案偵查,所以一直懸而未破。因此,岑凝並沒有被列入受害人大名單,僅在最後用紅字標出。

趙蘇漾看得手腳發涼,她甚至覺得,岑凝死於槍殺反而是一種幸運,總好過被施以那毫無人性的“人彘刑”。

作為第十三個死者,中毒身亡的丁涵馨受到的是排在“人彘刑”後面的“鴆刑”,也是最後一種酷刑。在古代酷刑中,這算是最人道的了,可丁涵馨生前受到的折磨不少於其他死者。

丁涵馨會不會是系列案最後一個死者無從知曉,兇手必須為十幾條人命付出代價。

總長吳建彬清了清嗓子,“這些案子拖了這麼久都沒能水落石出,說明兇手是個極狡猾、掩飾極深的人。他的動機超越了普通謀殺案的財、情、仇,屬無特定目標殺人。這種案子的偵破率本來就低,加上兇手很有可能是個心理變態,我們只有跟他鬥智鬥勇,才有可能取得突破。”

付經綸開口道:“在傳統偵破方式不能鎖定兇手的情況下,我認為,可以採用新興的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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