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吏治清明的,就連皇帝也要守法!
我們先來看個小故事。
宋真宗年間,有個親事官把皇宮裡的金碟丟了。侍從對宋真宗說,先打他一頓。宋真宗不允,命人先找失物。侍從又說,不打他,他不知道厲害。若是金碟是被他自己藏起來的,他還能去找嗎?一打他就招了。宋真宗強調,不能隨便打人。侍從道,您是皇帝,想打誰就打誰。宋真宗解釋道,我大宋是有法律的,大家應該按法律辦事,皇帝也不該隨便打人。
此即為:天下之法,當與天下共之,有司守之以死。雖天子不得而私也,而後天下之大公立……”
周赫煊寫了一通中國古代的法律常識,又開始寫西方的相關內容:
“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曾著鴻篇鉅作《法意》(《論法的精神》)。此書出版僅兩年,便印行22版,各種外文譯本相繼誕生。《法意》是美國的建國理論基石,法國的《人權宣言》也脫胎於《法意》,中山先生三民主義之民權主義理論亦源於此書……”
周赫煊大談西方列強的法制精神,接下來又把孫中山當做自己的理論武器,他寫道:
“民國七年,中山先生在《孫文學說》中指出,中國的革命程式為軍政、訓政和憲政三個階段。常總司令已經宣佈革命進入訓政階段,何為訓政呢?中山先生稱為‘約法之治’,既制定約法,軍政府、地方議會以及人民都要遵守,目的是讓人民楊琛平等自由的資格和掌握主權的能力。
而今之民國訓政,只見軍政府,卻不見約法,或者說法律並不完善。
最近有人說,黨即是國,黨即是法,這是在公開反對孫中山先生的遺訓嗎?
上海黨部封禁我的《神女》和《狗官》,我有兩點異議。第一,法律依據在哪裡?第二,執行機構在哪裡?
一沒有法律,二沒有合法的執行機構,此乃違背中山先生之訓導。
我請求中央政府,先訂法律,再設相關執行機構,繼而封禁我的作品,本人毫無怨言……”
周赫煊寫到這裡筆鋒一轉,開始討論以法治國的好處,以人治國的壞處,把問題上升到國家和民族的高度。而且每隔幾句,都要提一下孫中山先生,反正把這尊大神搬出來,那些國黨都找不出話來反駁。
第二天上午,《大公報》以頭版頭條的形式,將這篇《論法的精神》全文刊出,立即引起進步人士的熱烈支援。
特別是上海地區,陳德徵玩得太瘋狂了,不講道理的見人就懟。他此時主辦著上海《國民日報》,經常自己寫文章討伐某人,然後讓手下的黨棍,甚至是出動流氓混混行兇,完全無視法律。
周赫煊這篇雜文一出,立即被各大報紙紛紛轉載,開始批評上海黨部的胡作非為。
然而,聖鬥士畢竟是聖鬥士。
你跟他講道理,他跟你耍流氓。
隔日下午,凡是轉載這篇雜文的上海報紙,全都收到上海黨部的警告。緊接著,30多個流氓衝進《大公報》上海分社,不分青紅皂白打砸一通,連張季鸞都受了輕傷。
這還不算完,陳德徵又在上海《國民日報》寫文章,逮著周赫煊狂懟:“周赫煊此人,是個徹徹底底的文奸。他喝洋人的奶長大,早就不是中國人了,連思想都徹底洋化。這個人毫無骨氣,先給褚玉璞做秘書,又給張學良做秘書。攀附張家父子的權勢,就此當上北大的校長。北大乃中國當代大學祖庭,豈是他一個毫無資歷,毫無品德的人可以做的?此人妖言惑眾,妄自曲解中山先生遺訓,其心昭然若揭,就是要反對中央政府。他的《神女》、《狗官》,都是在張氏父子的支援下,為詆譭中央政府而寫,上海黨部查封他的書,是百分之百正確的……”
隨即,上海20多家報紙,齊刷刷地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