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的意料,他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呆愣愣地站在那裡,半天沒反應過來。幾年未見,十七歲的小叔已經長得跟父親差不多高了,嘴唇上毛茸茸的,聲音也變了。要不是桂花帶著父親來和小叔相見,父親即使碰到當面也不敢相認。兄弟重逢,曾經設想過千萬次的場面並沒有出現,雙方都僵持著,一句話也說不出來。過了很久小叔才哭喊著叫了一聲“哥”便撲了上來,緊緊地抱住了自己的哥哥。兄弟倆擁抱在了一起,父親的臉上熱淚流淌,怎麼也擦不幹。
一家人很熱情地接待了父親。但當父親提出要將弟弟帶走的要求後,婆婆和媳婦都不同意。
“東明跟臘梅已經訂婚了。臘梅是俺的大閨女,我們準備過完年就讓他們結婚。”媳婦說。
“這可不行。我們是走失的,俺娘想兒子都快想瘋了,怎麼可能讓他在這裡結婚?何況我弟弟年齡還小,結婚太早了不好。”父親說。
“那可不行。人在我家裡已經待了一年了,吃喝拉撒,說走就走,沒那麼便宜的事情!”婆婆撇著嘴說。
“就是的。家裡是把他當兒子養活的,現在說走就走,你這當哥哥的不能不講道理啊!”媳婦說。
“怎麼算白養活了?俺這一年來給你家也幹了不少活啊!”小叔雖然對他們心存感激,但是想見親人的心情更加急迫。
“是啊,我弟弟已經成大小夥子了,他不可能白吃你家飯的。再說了,留人要留心,他這麼大了,心裡不願意,你能留得住嗎?沒結婚還好,如果跟你閨女結婚了,那豈不害了她?”父親說。
婆媳倆面面相覷,不知如何是好。父親的到來打亂了她們全部的計劃,原指望著一年半載就能抱孫子,這下全完了。
“哇……嗬嗬嗬嗬,俺苦命的閨女喲……”婆婆哭了起來,媳婦跟著也哭了起來。父親最害怕女人嚎叫,一哭就心煩。他大吼了一聲:“別嚎了,又沒有死人!”
兩個女人被鎮住了,嗓子噎了半截,來不及淌出來的眼淚也流了回去。
“其實,你們的心情我也能理解。我知道你們對東明好,但是東明不能留下來啊!他必須跟我們回去,我娘每天唸叨著他,眼巴巴地望啊。請你們也多多體諒一個年老體弱的母親啊!”父親意識到自己失態,放慢聲調和顏悅色地對她們說。
兩個女人面面相覷,說不出話來。
“這裡有一百塊錢,給你們留下,算是你們救了俺弟弟的酬謝禮。收下吧。”這是父親走的時候籌借的,東拼西湊,借了不止一家,一路上受苦受累,一分也沒捨得花。
農民父親 十一(3)
一百塊在那個年代不是個小數目。婆媳一家人都瞪大了眼睛,彷彿第一次見過這麼多鈔票。父親把錢放在炕上,拉了小叔的手對桂花說:“咱們走。”
二十多天後,他們便回到了梁家河。
小叔的歸來讓奶奶喜不自禁,逢人就說自己命好,兒子都回到了身邊。小叔跟奶奶住在小窯裡,桂花沒地方住,父親把山上的一個破窯洞收拾了一下,安上門窗,在裡面弄了鍋灶,這就成了她的家。
小叔的歸來雖出乎人們的意料,但幾天後就歸於平靜,好像他一直就沒有離開過似的。然而桂花的到來卻帶來一系列的問題,令父親措手不及。
首先是桂花的戶口問題,必須要透過大隊“革委會”批准後才能上報公社。那時人口已經相對穩定,社員新入戶並不像幾年前那樣容易。大毛在會上表示很為難,他廣泛徵求其他人的意見,其他人都沉默不語,這使父親很難堪。大毛其實就是要讓父親難堪——說不清道不明的關係,明明結婚了,卻又來了一個,算什麼呢?——這不是作風問題嗎?如果讓公社領導知道了,你姓梁的肯定要受處分的,弄不好還會挨批鬥,甚至被撤職。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