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2/4頁)

個王公貴族,讓所有的賓客上前對它致意。沃夫甘最出名的一道菜,是上面放滿燻鮭魚、野菇或是魚子醬等美味食品的比薩;在他為諾頓特製的比薩上,則放滿了諾頓最愛的食物——撲嘶。甜點廚師是位名叫瑪莉的了不起的女人(她曾經做了一個奇怪形狀的蛋糕,紀念我和朋友們每年的拉斯維加斯之旅),烤了許多上面裝點著貓腳印和貓鬍鬚的餅乾。現場大約有五十位來賓,向我恭喜了一到兩次,但他們比較關心的顯然是諾頓。有很多人從來不曾在公共場合見過它,不敢相信它的舉動有多麼像人類(他們自以為這是一種稱讚:我們才沒那麼蠢)。我們待在那裡的幾個小時,諾頓在它的桌子/王位休息,想吃的時候就吃點東西,想喝的時候就喝點牛奶,讓記者拍照片,讓小孩子跟它說話,彷彿它是個成人(我的意思就是“成人”,不是成貓),允許所有的仰慕者觸碰它、愛撫它、讚美它。即使餐廳經理不斷稱它為“諾曼”時,它也沒有攻擊他的腳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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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當天晚上最精彩的,還是沃夫甘的妻子芭芭拉·拉薩若夫——包括細繩等沃夫甘所有餐廳的設計師兼推動者。非常動人且浮誇的芭芭拉,穿著一套貓裝走進派對。我說的可是貓拖鞋——上面還有鬍鬚——貓褲、貓毛衣,還有一頂貓帽。有一剎那,諾頓還以為自己碰上異性中的終極成員,雖然它終究還是失望地發現,芭芭拉不過是個仰慕它的美麗女性罷了。

細繩的派對結束後,接下來的旅程相當典型——就作者之一是一隻四條腿的貓科動物而言。在洛杉磯之後,為了宣傳第一本有關我們結伴旅行的精裝及平裝書,諾頓與我拜訪了聖地亞哥、舊金山、波特蘭、西雅圖、邁阿密、羅切斯特、底特律、達拉斯,還有費城(西岸巡迴之後,我告訴出版商只在每個城市停留一天,對我的小夥伴來說太累了。它的確是非凡的巡迴演員,行為舉止得體地令人驚訝——去問問那些來見它的好幾千人——然而,我還是覺得整天把它運來運去、送上飛機,對它來說真的太不公平。因此在剩下的城市裡,我們被安排成傳說中的“老作家巡迴”。也就是說,我們能在每個城市多待一兩天,以緩解舟車勞頓之苦。這類成員包括了我、諾頓,還有獲得普利策文學獎的詹姆斯·米歇爾(James Michener))。

每個城市的行程都差不多:接待人員會到機場接機,而我帶著攜帶型貓砂盒——二十個左右,以防萬一,每位接待人則接到指示,要攜帶一包貓砂。我拿到行李上車後,會立刻拿出一個摺疊貓砂盒、開啟一包新的貓砂,然後把東西放在後座下方。接著我們被帶到旅館。登記入住後,開啟另一個摺疊貓砂盒和另一包貓砂,這樣不僅能縮短諾頓不能上廁所的時間,我也可以不必擔心會有接待人員因為他們的汽車坐墊被損毀而提出訴訟。

每進到一家新飯店,諾頓就會檢視它的領地。它會走來走去,沿著牆壁聞一圈。如果房裡有書桌或五斗櫃,它會跳到上面檢查舒適程度。如果房裡有厚窗簾,它會消失在後面,我想象它是在檢查要抓的質料以及躲藏度如何(厚窗簾非常適合躲避進入房間裡的嘈雜清潔車)。

我帶著很多很多罐諾頓最喜愛的食物,以及相當多的撲嘶(然而在新書出版之後,大家讀到撲嘶是諾頓最喜愛的點心,都會在簽名時送上一罐撲嘶當贈禮;為平裝本作宣傳時,諾頓在兩個禮拜內收到二十四罐撲嘶)。諾頓的食物和水通常都放在浴室裡。我不曉得貓是不是知道哪一間是浴室,但我曉得如果它肚子餓了而我還沒把食物拿出來,它會跑到正確的房間喵得跟瘋子一樣。

經過康乃迪克州的演練,諾頓的第一個電視節目是在聖地亞哥。我們參加《聖地亞哥內幕》節目的錄影,再度證明了只要諾頓願意,它有潛力變成另一個靈犬萊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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