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書店佯裝機智迷人的煎熬後,我在飯店房間點了客房服務。客房部的女士送來我的晚餐,無法對可愛的諾頓視而不見,於是她友善地摸了它幾下。離開十五分鐘後,她又回來了,這回不僅帶來一大碗的貓餅乾,還有一個貓薄荷做的小球。隨禮物附上的還有一張字條,信封上署名給“小貓蓋澤斯”,字條上則寫著:“希望你在這裡住得喵極了!”你們不會真的以為,在我寫了一整本這類的書之後,還沒有碰上任何充滿“喵極”的趣聞吧?成熟點!)
《貓眼看天下》 3。新書首賣(10)
在西雅圖時,我的確碰上整趟旅程中最愚蠢的一件事。
各位要知道,雖然作家很興奮能有機會去推銷自己的書,因為這大概是他們唯一可能分得一點版稅的機會,但這種旅程可不太好玩。不好玩的原因是,大部分跟你說話的脫口秀主持人和訪問者都沒有讀過你的書,也不曉得你到底為何會來到節目現場:在舊金山的某次報紙訪談時,我走進記者的辦公室、坐下、他做自我介紹、我介紹我自己,然後指著肩膀上的肩包說:“這就是諾頓。”他眼睛瞪得老大地說:“你竟然帶著你的貓來做訪問!!!”
我有些吃驚,聳聳肩說:“對啊。我到哪裡都帶著它。”
“真的???”那個傢伙回答了,“真不可思議。”
大約在這個時候,我開始懷疑那位記者根本就沒看過我的書,因此我說:“你知道的,這本書叫做《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The Cat Who Went to Paris),我帶著這隻貓走遍世界各地。”
“所以它真的去過巴黎?”那個傢伙現在問了。
“嗯,”我很明確地回答他,“所以才取了這個書名。”
“哇,”那個傢伙說,這一則新資訊讓他驚歎不已,“真是不可思議。好吧,那你想要聊些什麼?”
有些人很糟,但是沒有像這個那麼糟糕。在波士頓,一則算寫得還不錯的新聞報道不斷把我的名字印成山姆·蓋澤斯(我跟那位記者相處了兩個小時,大概沒能讓他對我本人留下什麼深刻的印象);在底特律近郊,就在訪問開始之前,節目女主持人匆忙走進來,自我介紹一番,然後說:“我們只有一分鐘的時間。給我書名、你的名字、書的內容,然後我們究竟要聊些什麼?!”我拒絕恐慌,冷靜地告訴她書名、我的名字、書的主題,然後提供她幾個合理的問題做採訪。然後有人通知我們節目已經上線了,然後她對著所有聽眾,以下面這句話開始我們的訪問:“今天在現場的是一位作家,叫做彼得·蓋澤斯,他寫了一本書叫做《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我先把話說在前頭:我討厭貓,也討厭貓書。”
那次訪問的唯一可取之處就是,接下來的內容只會高潮不斷。
整趟旅程中,諾頓表現得無懈可擊。它鮮少有因為失誤而表現得像……嗯……像一隻貓的時候。我想到了旅途的尾聲,它已經累壞了,它的老爸也一樣,不過大體而言,它還是有機會大吃大喝、睡得不少,而且還有好多人跟它說它是地球上有史以來最偉大的生物。因此,雖然我很開心能夠帶它回家,讓它在喜歡而熟悉的地方蜷成一團,但是我大概可以這麼說:它對這趟旅行相當滿意。
一直到了某天我們在舊金山接受電臺訪問的時候,諾頓決定要躲起來,我才知道它大概受夠了。
通常我在受訪時,它會坐在我身邊,可是這個下午卻顯得坐立不安。訪問我的女人叫做吉妮·華特斯,她在KKSF電臺主持一個名叫“不同凡響”的節目;她很愛貓,鼓勵諾頓在小錄音間裡隨意走動。既然它在整趟旅程的表現一直都喵極了……呃,是妙極了(抱歉),而且在這次訪問完之後,我們會享有一段時間,不必參加任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