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對他來說是最有吸引力的場所)等。與其說是地圖,還不如說是隨意畫寫的繪圖遊戲。
(透過視覺把經歷的事情映入腦中,形成記憶,也不失為一種好方法。)【譯者注:將抽象的動態的縱向的經歷以具象的靜態的橫面的地圖之形式鋪陳再現,對雖有視覺優勢卻缺乏時間概念的徹之而言更容易理解。】
在此之前,我和他一起讀兒童畫冊,教他“這是……哦”,但過不了一會再問他“這是什麼?”徹之卻一臉茫然。相反,他對這種自制的地圖反應很好。反應好也許是理所當然的吧——畢竟地圖上畫著的、寫著的都是他既感興趣又實際經歷過的地方。
徹之或寫或畫,甫一上癮,又惹來了新的麻煩:在所有的紙張和書、牆壁、拉門上自由發揮,亂塗亂畫。我只得給他立規矩,在牆上反貼幾張舊掛曆,允許他在舊掛曆的背面隨意塗畫。徹之開心地在上面寫上文字、數字、或畫上臉、大地圖等等。
升入小學以後,學畫地圖成了社會課的一個內容,從畫附近的簡單地圖開始,由淺而深,逐步學習。在地圖上用記號標上學校、郵電局、寺院、果樹園等處,徹之覺得很有起,很願意參加這門課的學習。
他的好奇心的範圍也一步一步拓寬開來:由宿舍附近到街道,到校區,到市區;畫的地圖也慢慢地詳細起來;有訊號燈、道路標識,當然會有公共廁所,還有喜歡的人家和建築物(可能是他廁所探查完畢的地方)等,有許多我沒注意的地方也在地圖上畫好。地圖上畫著縣立醫院的住院部的大樓,大樓上空飄著朵朵白雲——也許他在這幢大樓裡已經充分檢驗過廁所探查,戰果豐碩,十分滿意,所以把這座建築物畫得非常漂亮。
因此,觀察他畫的地圖,可以知道他的興趣所在,可以把握他的活動範圍。
*一個一個地練習過訊號燈
徹之的活動範圍日益擴大。他總不可能一趲我手拉手,粘在我身邊,總有放手的一天。為此,我要一板一眼地教他交通規則。
此時,自制地圖派上了用場。在上面標上商店、公園等位置的同時,也畫上了訊號燈和人行橫道的斑馬線。在旁邊還註上:過人行橫道要舉手。
我帶他親臨有訊號燈的人行橫道現場來體驗,並告訴他:看清訊號燈,紅燈停,綠燈行。訊號燈變綠了才可以過去。過人行橫道時要舉手。
即使徹之當時能夠理解,正確地過馬路,可換成其他的地方或其他的情況就不能舉一反三,隨機應變(就是一個地方,也要屢次練習才能真正學會)。
那是教了他三年過訊號燈之後發生的事情。
我們來到了一個沒有訊號燈的人行橫道口。汽車沒來,可徹之卻逡巡不前。為什麼不過馬路呢?我覺得不可思議,後退一步一看:原來他側眼緊盯著右邊一百五十米開外的訊號燈,等那個訊號燈變綠了才舉手邁步過馬路。對車子來說,那訊號燈是綠色的,當然急駛過來。我立即上前抱住徹之。一個急剎車,差點撞上!駕駛員狠狠地罵了我們一頓,我只好深深鞠躬道歉。
我向徹之說明:這兒沒有訊號燈,所以只要舉手透過就可以了。那邊的訊號燈是過那邊的路口才看的。
只有實際體驗才能使他理解明白,因此,在這個沒有訊號燈的路口教完過馬路之後,我帶他去那個相離一百五十米的有訊號燈的路口,讓他練習一下。
在一處能行並不意味首在其他新的場所也能行。在其活動範圍內的任何路口(有訊號燈的、無訊號燈的),一處一處都要親臨現場教授,回來之後還要在徹之的地圖上一處一處標好畫好訊號燈和道中標識。
徹之積累了過各種馬路的許多經驗,如今已會隨機應變,到了任何新的地方,不必教都能過馬路了。所謂隨機應變,是在充分體驗、瞭解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