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絕對的。
不過孔育玲還分析說:按照警方調查後對蓋恩的大致瞭解,對照他所犯下的這些罪行,她判斷陳雪柔大機率不是他殺害的。
暫不說沒有殺人動機,如果說他就是絲襪殺人事件的真兇,那麼這次因意外而被王佳佳發現了自己的罪行,他沒道理不殺人滅口。
一向生活在中國的人不可能不知道,法律上蓄意殺害一個人和殺害一個以上,在量刑上不會有太大區別。他又何必留一條活口,多一個指證自己的人呢?
週末,孔育玲對蓋恩事件進行了深層次的剖析,而後做出瞭如下的結論:
蓋恩,全名:穆哈佈德·尼龍·青綸馬蘭灰·迪津農·蓋恩,一個來自埃及普通家庭的男孩,患有嚴重的戀足癖和戀物情結。
關於戀物,前文做過解釋,此處不再做過多贅述。
戀足,作為戀物癖範疇內的一種,是指某些患者對同性或者異性足部的一種特殊偏好。
該心理疾病多發於男性群體,在網路並不發達的20世紀,患有此種疾病的案例在大眾眼中屬於罕見情形,很多人對此表示不能理解。
直到近幾年隨著網路和自媒體的普及,戀足這一現象也隨之變得普遍起來,曾有不完全統計表明,全世界每十個男性之中就有三人有戀足癖好,另外七人中,還有四人存在此種傾向。
為了迎合這一部分群體的口味,這些年來自媒體平臺也隨之出現大量的“腳藝人”、“玉足主播”等等。
當然,任何一種興趣和偏好,都是適度為佳,如果對其狂熱到無法正常工作和生活,甚至做出一些犯罪的行為,那麼只能說這種癖好是病態的,必須及時接受治療。
典型的戀足患者,每當夏天走在大街上,看到漂亮的女性穿著高跟涼鞋,露出足部,或是穿著絲襪去進行修飾的時候,他們都會產生無法抗拒的衝動心理。
在這一群體當中,女性足部的地位甚至高出胸部、臀部,他們會將足部當成是性器官的一種。
每當遇到令自己心動的女性的時候,他們都會試圖去找機會看看對方的腳,這能給他們的心理帶來莫大的安慰。
一些自制力比較差和病情嚴重的患者,就會如同本文中的蓋恩一樣,衝動之下頻頻做出偷拍、猥褻等一些違揹他人意願,越過法律界限的事情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