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病症的心理成因是複雜多樣的。
它既取決於先天、遺傳等因素,又受制於個人成長環境、生活經歷和工作經歷。
有些戀足患者在沒出生之前,胎兒的形成與發育時期受到諸多因素干預,有可能會形成後期的一些思維偏差,這種生物學因素即為先天原因的一種。
在父輩或整個家族中存在此種基因的遺傳,也會造成戀足狂熱者出現的情況。
後天的生活環境之中,如果一旦造成某種陰影和成長過程中遭遇的不如意,極有可能將潛在的這種傾向激發出來。
本文中的蓋恩即是一個很能說明以上問題的案例。
在被抓獲以後,孔育玲曾對蓋恩做過一次特殊的採訪,在他的敘述中孔育玲瞭解到:
蓋恩從小便存在戀足的傾向。為什麼這麼說?大多數人對“光腳”這個概念沒有特殊的理解和敏感。
然而他卻不知為何,打從自己有記憶的時候就很少穿涼鞋,除了在自己家中可以光腳,出門從來不會把自己的腳部裸露在外邊。
當孔育玲問及原因時,他的解釋卻是“感到羞恥”和“沒有安全感”。他還提到,自己很害怕看到自己的親人或者是自己暗戀的女生穿涼鞋的樣子,越是親近的人或是對自己來說較為重要的人,他們露出足部就越會讓蓋恩感到“難為情”。
腳這個部位在他看來就等同於身體上的隱私部位。
在蓋恩的成長過程中,他曾多次夢到自己一個人赤腳走在大街上,感到無比的恐懼和無助,赤腳象徵了赤身裸體,也象徵了某種不安的因素。
他還在接受訪問中提起過,自己曾這樣幻想:假如上帝造物的時候沒有為人類創造腳這種東西,該是一件多麼美好的事啊!
以上種種情形都為他日後狂熱戀足癖好的形成埋下了伏筆。
在我們這個文明社會之中,還存在著這樣一種現象,心理學家也曾稱此為厭惡治療法。
即為當一個人對一種事物極為厭惡、恐懼、痴迷、喜愛,從而無法正常生活的情況下,可以透過用這種事物不斷地去接近和刺激當事人,在某種情況下多次的嘗試會讓他的厭惡、恐懼、痴迷和喜愛之情減輕,從而看淡。
但生命的魅力也在於此,往往有些時候會出現兩極反轉,由狂熱變為憎惡,反之同理。
有的人兒時因為某些原因導致他們不喜歡吃牛羊肉,聞到羶味就噁心,不喜歡吃魚肉,聞到腥味就想吐。
可某次不經意的經歷之後,他們便出現了這種反轉,由厭惡變成了喜愛,正如我們生活中的有些人,酷愛牛羊肉燒烤,反而越是羶味濃重就越能吸引他們。
九十年代無限經典港劇《帶槍女警花》中曾有過這樣的片段:男主人公陳鋒一向討厭榴蓮的那股臭味,可戀愛後,因為其女友三園酷愛榴蓮,自己由先是抗拒轉為被動接受,最後對榴蓮變得無比喜愛。
在高麗輕喜劇《穿過棚頂的高鞭腿》中亦有過類似情形的描述:主人公家8歲的小女兒成海莉第一次吃魟魚(暫理解為類似於鮟鱇魚、孔鰩老闆魚之類的骨頭粗大酥脆、身形扁圓奇醜無比、氣味刺鼻的魚類)的時候因為其刺鼻難聞的氣味而產生了極大的心理陰影。
海莉的哥哥為捉弄她,多次將魟魚肉夾在零食中,使其誤食。長此以往,海莉習慣了魟魚的那種味道,反而深深愛上了這種食物。
言歸正傳,本文中的蓋恩即是這樣的例子,他由對“足部”的厭惡、反感和恐懼之情發展為最終的狂熱與病態的迷戀。
當孔育玲問道蓋恩具體是在什麼時候發現自己開始喜歡異性足部的,他的回答是這樣的:
“應該是上初中的時候,那一次在車站看到一個漂亮阿姨,穿著高跟的涼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