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點了點頭,說:“是呀,看‘扔玩兒’比在家裡坐著讀書寫字要熱鬧得多啦!可我平常囑咐你的話,你全忘了嗎?那些人空長著一雙手而不勞動,滿身銅臭味。我不讓你去那裡,你偏去,你說該罰嗎?”
李大釗低下了頭,表示認罰。於是,爺爺便叫李大釗到屋頂上去翻麻。
這時,正值七月伏天,屋頂上的麻又厚又密,李大釗吃力地翻著,很快就累得汗流浹背。李如珍雖然疼愛孫子,卻決不姑息他的點滴過錯。倒是李大釗的姑姑看到這種情景,心生惻隱,來向爺爺說情。爺爺才把孫子從屋頂叫下來,教導他道:“以後再也不要去那裡看熱鬧了啊。那裡都是一些不務正業的人,他們迷上了賭博,把正經事都給荒廢了。只見過他們中間有輸得上吊的人,有傾家蕩產的人,何曾見過有賭博發財的人?你要是迷上賭博,恐怕這輩子就不會有什麼出息了。記住了?”
李大釗說:“記住了,爺爺,我再也不去那種地方了。”
爺爺嗯了一聲,看見孫子滿臉是汗,又心疼地為孫子擦去汗水,倒水給他喝。
從此以後,李大釗牢記爺爺的教誨,以讀書上進為樂事,努力消除不良習性,並以此要求自己和子女。
規則必須得到執行
著名的教育學家蒙特梭利曾經說過:“父母的規矩應該儘量少立,但立了,就一定要遵守。”我們要讓孩子自由成長,但自由的底線是規矩,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父母從小就應該讓孩子懂得規則就是規則,一旦出現違規的行為,他們就必須承受後果。
孩子往往透過父母的行為反饋來認識或矯正自己的行為。如果父母不能堅持原則,孩子也會抗拒父母權威、破壞規則。例如,一個母親常常抱怨她3歲的兒子不好好睡覺,兒子幾乎每晚半夜起來,一定要媽媽陪他玩,有時要玩一個多小時才肯再去睡。這位母親一遍一遍地告誡兒子,該睡覺的時候要好好睡覺。可每次只要孩子醒來,她就會陪孩子玩。母親的行為無疑在告訴孩子,我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破壞規則也不會有什麼不良後果。結果可想而知,孩子依然我行我素,這位母親則被搞得精疲力竭。
規則一旦制定,就必須執行。規則是客觀的條條框框,不是父母情緒的好與壞。鑑於孩子容易忘記預先的約定,也沒有成熟到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感和慾望,父母需要不時地提醒以幫助孩子記住。
但是,提醒只是提醒,一旦孩子破壞了規則就要接受相應的懲罰。一是一,二是二,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必須讓孩子懂得他的一舉一動能產生不同的後果,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就會知道無論什麼事都不能馬虎,從而形成什麼事都認真的習慣,也就不需要父母的催促和監督了。
第六章 規範孩子的行為習慣(19)
美國有則公益廣告,告訴父母如何防止孩子抽菸或接觸毒品。
廣告中,一位母親告誡兒子:你現在該做作業了,不能看電視!同時她拿走了遙控器,你現在不能玩電子遊戲!同時她關掉了遊戲機,等等一連串的類似場景。每一次,母親都嚴格地維護了規則,最後,當這個孩子和一群孩子在一起有人給他一根菸時,他堅決地搖頭:不!我不喜歡抽菸。這時畫外音響起:說一不二,孩子會聽從。
這則廣告告訴家長,制定規則,並嚴格執行規則,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提醒父母注意的是,要想讓孩子遵守規則,你要用行動,而不是衝著孩子吼叫或斥罵,也不是空洞的威脅。靠按喇叭無法駕駛汽車,靠叫喊也無法“駕駛”孩子。你的憤怒只會讓你精疲力竭,對孩子產生的作用很小,甚至一點作用也沒有。
執行規則能使孩子吸取教訓、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能培養出講究道德、成熟穩重的好孩子;而威脅和斥罵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