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冬瓜”算賬的念頭。
立法、聯防的事,雷曉飛起了個頭後,就交由了他在公審大會上公佈的人去負責,他自己與譚代巡撫,則投入了推廣新生產模式中。
雷曉飛原先的設想,是在青城至山城這段三百多里路兩旁的村子裡。先試點推廣新生產模式。但現在,他有了一批可利用的資源,就是武林聯盟屬下的各門派,他就嫌這樣做的進度太慢了。於是,他就索性準備做大,把這個新生產模式,推得更廣、更遠。
雷曉飛對這個新生產模式的推廣形式,經過了一番考慮和全盤策劃後,決定以他和譚代巡撫,帶著原來官府協同管理機構的人牽頭,要求武林聯盟屬下的各門派,派出兩個以上的負責人跟他們同行,讓這些門派的負責人先學習,學會了以後,再回到自己門派的居地,對附近的農村進行推廣,然後,雙方都以已推廣的地區為中心,再逐步向外擴大範圍。雷曉飛給這個策略的定義是“多點開花,以片帶全”。
武林聯盟屬下的各門派,也熱衷於做此事。現在,門派在盟主帶領的入股商業中,已有了穩定的收入,而且,隨著盟主近期定下的向小墟鎮發展的商業路線,原先入股的收益還會逐步增長。解決了溫飽問題,各門派優先考慮的就是名聲。誰不想自己的門派能在當地博得好名聲,最好是能傳頌千古,所以,各門派對盟主這個扶持門派居地附近農村的計劃,不但不牴觸,反而認為是一個讓門派立德的好機會,況且,門派居地附近的農村生活提高了,對門派來說也是件百利而無一害的事。比如,居民的日子好過了,就會給道觀多添個香油錢;居民的日子好過了,就有能力請門派中的人到村子裡教授武技等等。
雷曉飛與譚代巡撫,帶著原來官府協同管理機構的人,從青城最近的村子開始,逐村逐村地根據這些村子附近的荒地情況,與村子協商開荒、包種包銷、保證收入和上繳管理費的協議。
雷曉飛定出的協議方案是,與村子共同開發荒地,開發出來的荒地歸村子所有,然後,由“治理委員會”的名義,對村子進行指導種植,收成後再由“治理委員會”包銷,而村子的收入達到某個商定的額後,就要上繳“治理委員會”管理費,如果達不到額,則不用交納管理費。
同時,雷曉飛考慮到這裡的村子窮,就以賒借的方式,先把種子發放到與“治理委員會”簽訂合作協議的村子,讓他們在有收成後,再還清種子的款項。這個政策,無疑又是一種刺激,讓村民更容易接受雙方的協議。
當時巴蜀的農村都很窮,村民的生活現狀幾乎可以用食不裹腹、衣不蔽體來形容,現在“治理委員會”牽頭來組織大家向土裡尋食了,並且還提供了大量的優惠條件,讓村民只是在付出力氣後,就有收穫,而且還不用擔當一絲風險,這不就等於有人送食上門來了,村民還何樂而不為?
至於收入到了某個額後,要上繳管理費的問題,村民倒沒有什麼意見。賺到了錢,出點小錢的又有什麼所謂,總比無錢賺、吃不飽好,況且,人家“治理委員會”確是既出了大力,又出了成本,付管理費也在情理之中,總不能讓人家虧本嘛。
既然雙方都有了合作的意向,合作的成功率和進度都頗高。
“治理委員會”成功地與幾條村子簽約後,雷曉飛就放手讓譚代巡撫帶著原來官府協同管理機構的人,繼續對餘下村子進行說服工作。自己則立即就組織人手,與簽約的村子投入了開荒中,而且,他還把成了勞改犯的眾匪徒,也投入了開荒中。
同時,雷曉飛把武林聯盟屬下每個門派派出的兩個負責人,分成了兩撥,一撥回到自己門派的居地,照葫蘆畫瓢,與附近的農村商定合作,一撥跟著自己學新生產模式的運作。
對於開荒,雷曉飛當然不會捨棄他在番山墟發明的、在當代來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