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年十月三號,板著指頭數,裴老師今年二十五都不到,唐寧是真的不明白裴元野為什麼要把結婚掛在嘴邊。
大家現在不都是二十七八或者三十歲才結婚麼?
裴老師還是男孩子哎?!
男孩子也擔心結婚太遲沒人要的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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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寧眼珠子一轉,裴元野就知道她在想什麼。
他微微抖了抖腿,說出了自己內心最真實的想法。
“給野馬套韁,當然是越早越好。”
裴元野不確定如果沒分開的話,唐寧會不會像現在這樣跟著他進入了娛樂圈。
但不管去哪裡在幹什麼,唐寧的想法其實並不受裴元野干涉。
作為裴元野教大的人,唐寧的思維受裴元野影響,他們倆能想到一塊兒去,但這其實並不代表唐寧一定會沒有自我地全盤聽裴元野的話。
裴元野把他骨子裡的那種獨立和自由也教給了唐寧,在兩人的世界裡,看似裴元野掌握著主導權,但這種主導權也會被分分鐘反轉,變成唐寧浪到找不到邊。
打個比方,唐寧說想幹什麼,裴元野真的會攔著不讓她做嗎?
答案是,不會。
裴元野既不會反對唐寧任何合理的要求,就連不太合理的要求,只要不過分,他都會滿足。
這樣的人,他會攔著嗎?
所以,唐寧這匹野馬的韁繩的確是握在裴元野的手中,可他卻從來不使勁地去束縛她,而是信馬由韁,攜手浪跡天涯。
也正是因為這樣,裴元野才想結婚。
戀愛關係不夠,兩人之間的韁繩,只有婚姻才能夠代表。
這樣,不管唐寧跑多遠,她也始終知道回來,而不是真的變成一匹野馬。
對此,唐寧抬手輕輕地掐了裴元野的小腿。
“什麼呀!我才不是野馬!”
唐寧如此抱怨,可是她說這話,自己都沒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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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大院都知道,唐寧是出了名的野。
她不愛女孩兒的玩意兒,布娃娃、手工那些,她全都不愛。
她反而更喜歡徒步、越野和格鬥。
她在大院裡也是出了名的不好惹,別人家的小姑娘被男娃娃氣得哇哇哭,她能揪著人家的耳朵,把人壓在地上揍屁股。
皮得不行,野得沒法兒。
如果不是唐國興軍銜高而唐寧也的確不是主動鬧事的,那唐家的門檻都得被人踩破了。
當然,裴元野也沒少幫唐寧收拾爛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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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孩子打架,動手的時候多半也會傷到自己,所以從來都不參與這類活動的裴元野就成了唐寧的專職後勤。
“野哥野哥,我褲子破啦!”
小唐寧一轉身,褲子從屁股瓣兒下面一點的地方被撕開,隨著她鬆手,一大塊嬌嫩的面板漏了出來。
裴元野:……
“野哥野哥,我身上全溼了!”
裴元野聽到叫聲從窗戶裡探出頭來,發現唐寧渾身溼透地站在窗臺下,袖子還在吧嗒吧嗒的滴水。
裴元野:……
“野哥野哥,我膝蓋又破皮兒了!”
裴元野並不想搭理,可過會兒外面沒音了,他彈琴的動作都亂了。
他推開窗戶,探出身,在窗臺底下看到了坐在那兒滿不在乎地編草繩兒的唐寧,沒忍住,還是開口。
“你坐那兒別動,我去拿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