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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重視他們受到怎樣的待遇。”

可是陌生人並不在聽別人講話,也不像是在對任何人宣稱:“從今以後他的名字叫麥克依琴。”

“把你的姓給他是合適的,”女總管說。

“他將吃我家的飯,信仰我家的教,”陌生人說,“幹嗎不應當跟我姓呢?”

孩子充耳不聞,由他說去,如果這人把涼爽的天氣說成炎熱,他也不會特別在意。他甚至沒有心思對自己說我不姓麥克依琴,克里斯默斯才是我的姓現在還沒有必要去管這個,時間長著呢。

“是呀,幹嗎不呢?”女總管說。

記憶忘不了這一天,二十年之後記憶仍然相信我在這一天成年了。

整潔簡樸的房間帶有禮拜日的意味。窗邊,微風輕輕吹拂著乾淨的打著補丁的簾子,送進新翻的泥土和野生蘋果的氣息。一架黃色的仿製橡木的風琴,踏板上包著好幾層已經磨損的破舊地毯布,琴上擺著一個醃漬果品用的玻璃瓶,裡面插滿飛燕草。孩子坐在桌邊一把直背椅上,桌上放著一盞鎳制的油燈,擺了一部巨型的《聖經》,佩著黃銅的書夾鉤、鉸鏈和鎖釦。他穿一件乾淨的光領白襯衣,一條暗色的褲子,質地粗糙,卻是新近縫的。他的皮鞋剛擦過,但和八歲孩子擦鞋的情形一樣,笨手笨腳,各處留下斑點,尤其腳後跟一帶,鞋油還未擦勻。桌上還有一本長老派教會的《教義問答手冊》,翻開擺在他面前。

麥克依琴站在桌邊,穿件乾淨發亮的襯衣,黑色的褲子,孩子第一次見他時穿的就是這條。他的頭髮頗有光色,仍然未露出一根銀絲,梳理得整整齊齊,直挺挺地豎立在圓形的頭顱上。他的鬍鬚同樣修理得光潔整齊。“你沒有用心去記,”他說。

孩子沒抬頭,一動不動地答道:“我是用了心的。”但大人的面色沒變得更加嚴厲。

“那麼再用番心思,我再給你一小時。”麥克依琴從口袋裡掏出那塊厚實的銀表,攤放在桌上,挪過另一把舊的直背椅,在桌邊坐下,一雙洗刷得很乾淨的手放在膝頭,穿著笨重而光亮的皮鞋的雙腳穩穩實實地踏在地板上。皮鞋上沒有鞋油塗抹不勻的任何痕跡,但前一天晚飯時候鞋上確是有過斑痕的。為了這個緣故,後來孩子還捱了一頓打,儘管那時他已脫下外衣準備上床;接著他只穿了件襯衣,又把皮鞋擦了一遍。此刻,孩子坐在桌邊,埋著頭,木然不動,臉上毫無表情;充滿春意的陣陣清風,徐徐吹進整潔簡陋的房間。

這時是早上九點。他們從八點起就呆在這兒。附近有幾座教堂,但長老派教會的教堂卻在五英里之外,乘馬車去得一小時。九點半麥克依琴太太來了一下。她已經穿戴好,一身黑色衣服,戴了頂寬邊帽——她是個小個子女人,略微有點兒駝背,神色沮喪;看上去她比身體粗壯、生氣勃勃的丈夫要蒼老十五歲。她怯懦地走來,並沒有跨進屋,只走到門邊,在那兒站了一會兒。她戴頂寬邊帽,身上穿的黑衣服雖已褪色卻總是洗得乾乾淨淨;她手裡拿著一把雨傘和一柄棕葉扇,目光有些古怪,彷彿無論她看見或聽見什麼,總是透過一個更直接的男人形體或男人的聲音,彷彿她是一副視聽器,而她強壯嚴峻的丈夫卻是一根操縱桿。也許他聽見了她走近門邊,但他既不抬頭也不吭聲。她轉身走開了。

一小時到了,麥克依琴分秒不差地抬起頭來問道:“現在是不是記住了?”

孩子紋絲不動,答道:“記不住。”

麥克依琴站起身,從容不迫,不緊不慢。他拾起懷錶,合上蓋揣回衣兜,將錶鏈挽了一圈穿過吊帶。“來,”他說,頭也沒回。孩子跟在後面,穿過廳堂往後院走去;他也默不作聲地昂首挺胸往前走。兩人的背影酷似,那倔強勁兒像是一脈相傳。麥克依琴太太在廚房裡,仍戴著帽,拿著傘和扇。她注視著他們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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