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質”。第二類,色彩、聲音、氣味、滋味等等,叫做“第二性的質”。這樣分有什麼意義呢?一想就明白了。“第一性的質”是純客觀的,可以測量的。“第二性的質”就不大好講了。色彩好不好看,聲音好不好聽,氣味好不好聞,不能拿尺子量,磅秤磅,得靠人們的感覺去判斷,而每個人的感覺又是不一樣的。這就多少有了些主觀性。
夏夫茲伯裡和哈奇生把洛克的方法論用到美學裡面來了。他們認為美就是“第二性的質”。色彩好不好看,聲音好不好聽,氣味好不好聞,小姐漂亮不漂亮,一樣都得靠人們的感覺去判斷。同樣的聲音,有說好聽的,也有說不好聽的。同樣的小姐,有說很漂亮的,也有說不漂亮的。一樣。所以,美是“第二性的質”。
那麼,美這個“第二性的質”靠什麼感覺去把握呢?夏夫茲伯裡說靠“心眼”,哈奇生說靠“第六感覺”。因為色彩、聲音、氣味、滋味、質感這些“第二性的質”,是靠視覺、聽覺、嗅覺、味覺和觸覺這五種感覺去把握的。美既然屬於“第二性的質”,又沒有“美覺”這種感覺,就只好像畢達哥拉斯發明“對地”一樣,也發明一個“第六感覺”(笑)。大家覺得好笑是吧?這說明客觀美學,實在是已經走向窮途末路了。
博克不同意什麼“第六感覺”的說法。他認為這種說法沒什麼依據,解剖學也幫不了美學的忙。美感的根源應該到社會情感(他稱之為“一般社會生活的情感”)中去尋找,這就是愛,也就是同情。因此,他也得出了他關於美的定義。──美,就是“物體中能夠引起愛或類似情感的某一性質和某些性質”。
表面上看,博克還是客觀美學派,而且是畢達哥拉斯那一派的。因為他仍然認為美是事物的屬性,是“物體中的某一性質和某些性質”。如果只是這麼說,也沒什麼稀罕沒什麼新鮮的了。因為這種說法早已有之。但博克是個認真的人,因此也是個可愛的人。──認真的人往往都比較可愛,是吧(笑)?博克怎麼可愛呢?他不像中國的許多美學家那樣耍滑頭,說聲“美是客觀的”就算了(笑)。他不但認為美是“物體中的某一性質和某些性質”,還要把這些性質一五一十地都說出來。比方說,小巧、光滑、逐漸變化、不露稜角、嬌弱以及色彩鮮明而不強烈等等。
這下子可就授人以柄了。博克幾乎遭到了美學史上最多的責難。美就是小巧?蒼蠅都很小巧,怎麼不美(笑)?美就是光滑?禿頭倒很光滑,怎麼不美(笑)?再說了,光滑固然可能是美的,毛糙未必就不美。花崗岩,就是越毛糙越好。小巧美,巨大也未必不美。如果一定要小巧才美,那麼,難道建築物還不如垃圾箱(笑)?就算博克說的這些,小巧、光滑、嬌弱等等,都對,那也只是美的一種,──東方女性美(大笑)。
但是我們恐怕誤解了博克。他還沒有愚蠢到認為美就是小巧、光滑、逐漸變化、不露稜角的地步。他也沒有指望拿出這樣幾個“屬性”,就能一勞永逸地解決“美是什麼”這個千古難題。他只不過是在舉例子。而且,他舉的這幾個例子,也只是要說明“可愛性”。這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小巧、光滑等等,總是相對比較可愛吧?所謂相對,就是對同一物件同一事物而言。比如光滑的玻璃總比不光滑的玻璃好,小狗總比老狗可愛吧(笑)?我們撫摸一隻小狗,總是喜歡它的毛光滑一點吧?我們有個小情人,也只會叫她“小貓咪”,總不會叫她“大母牛”吧(鬨堂大笑)?
所以,小巧、光滑等等,總是相對比較可愛的。可愛又怎麼樣呢?就比較容易讓人覺得是美的。我們那個可愛的“小貓咪”,不是越看越好看嗎(笑)?所以博克認為,一個事物所具有的“美的性質”,其實就是它的“可愛性”。與此相反,“崇高的性質”則是“可怖性”,比如龐大、有力、晦暗、空無、壯麗、無限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