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擠出其中的水分。雍正二年(1724),河南巡撫石文焯奏報說,全省各州縣的蝗蟲災害已撲滅十之八九。雍正透過查問河南的其他官員,察覺到石文焯的奏報不是實情,於是尖銳地批評石文焯說:如果不是你在欺騙皇上,就是你本人被下屬欺騙了!可是,這個石文焯老毛病難改。他調任甘肅巡撫之後,依舊故伎重演。雍正四年(1726)夏天,甘肅大旱,七月下了一場小雨,石文焯趕緊奏報說:已是豐收在望,這都是皇上敬天愛民的結果。雍正看了很不耐煩,揮筆批道:“經此一旱,何得可望豐收?似此粉飾之言,朕實厭觀。”雍正就是這樣,一眼就能看出誰在說真話,誰在拍馬屁,對拍馬屁的人總是很不客氣。
雍正對籠統含糊的奏章也不放過。雍正十年(1732)四月,直隸總督劉於義奏報說,所屬地方三月份雨水充足。雍正覽後批評他“所奏甚屬含糊”,“不明不實”,指示他日後將各州縣雨水情況細加分別上報,不可一筆糊塗賬。同年閏五月,江西巡撫謝旻有兩個摺子,一個說冬雪頗足,春雨亦調;一個說麥收情況不如往年。雍正仔細看過批覆道:既然雨水一直充足,麥收為何減產,二者必有一處不實,著明白回奏。
雍正厭惡虛套形式,對地方官員進呈“瑞谷”,他多次下諭禁止。雍正十年(1732)秋,廣東新寧縣產有兩株一莖兩穗的稻穀,海關監督毛克明專折呈報,雍正批評他:朕屢有諭旨,凡是嘉禾瑞谷,既不必進呈,也不用奏報,你為何專務此等虛而不實之事?
清代從中央到地方的大小官員,無不存在著欺上瞞下的虛假劣習。為杜絕官場上的欺瞞互騙,雍正反覆提醒內外大員,凡事要躬親辦理,不可輕信屬員下手。雍正三年(1725)秋,湖北沔陽遭受水災,巡撫法敏將分設篷廠煮粥施賑之情奏報,雍正告誡他:“此等事只要勤實辦理,萬不可聽信屬員下役之欺隱。”清代刑罰,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的,多比照舊案,由於案例靈活多變,辦案人員便可隨意比附,稽查檔案的書吏接受請託、收受賄賂後,往往是斷章取義,或刪去前後文詞,只摘中間數語,或避重就輕,隨手高下。針對這種弊端,雍正諭令刑部衙門,一切“稿案”由司員“親自主稿”,以免被書吏造假欺騙。
當康熙晚年,清政府的朝中大員官僚習氣相當嚴重,這些人身居高位,卻飽食終日無所用心,對皇帝指令商議的事件,文武大臣們往往一味附和,並不拿出主見,很難看到直言詳議據理力爭的場面。雍正在藩邸生活四十餘年,對朝臣這種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甚至連鍾都撞不響的苟且偷生惡習看得十分清楚,他剛剛即位不久就頒發諭旨,嚴加整飭此風,他毫不客氣地指出:現今朝中九卿大員坐班,每當商議事件,往往是“彼此推諉,不發一言”,有的假裝打瞌睡,有的海闊天空地閒談,等到需要拿出主意的時候,便鼓動一兩個新來的科道官員發言表態,然後大家便“群相附合,以圖塞責”。似此朝臣議事,何益之有?雍正指令朝中重臣,商議事件務要各抒己見,不得觀望附和。
雍正認為,官場上流行的八面討好、圓滑世故的習氣最為可惡,指出這種劣習實為“國家之大蠢,妨政敗俗莫此為甚”。訓導文武大員做官要有骨氣,要果敢剛直。雍正四年(1726)六月的一天,雍正將在京的文武大員召到勤政殿,訓諭說:現查朝臣所議定事件,大多並不合情理,究其原因,不外乎“議事理中各懷私心”,其身為王子者,以現有眾臣,我等不必先說;那些剛提升的大臣,又以現有老臣,何需我等班門弄斧而閉口不言;而資歷深厚的老臣,深知槍打出頭鳥,自己不拿意見,最後還落得個“從公議論”尊重別人的美名。為徹底改變這種彼此觀望的劣習,雍正宣佈,即日起將議事的親王大臣分為三班,凡遇應議之事,分頭酌議,每人都拿出自己的意見,最後,如果所